交警對進入隧道行駛的電動車進行專項整治。黃文韜 小劉軍 攝影報道本報訊(記者 小劉軍 實習生 黃文韜)鑒於電動車在橋梁、隧道闖禁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存在極大安全隱患,同時影響機動車輛正常通行,連日來,長沙城區各交警大隊共設置10個整治點,查處該交通違法行為達1266起。交警部門提醒:對違法進入橋梁、隧道占道行駛的電動車除了罰款,還一律暫扣。
  昨日上午,一輛送桶裝水的電動車從營盤路湘江隧道駛出,在等待營盤路路口紅燈時,被執勤的開福區交警大隊二中隊中隊長楊永超攔了下來,“你這輛載貨電動車所占位置很寬,在隧道內通行是極不安全的。”車主表示接受批評教育,“今天送水去王陵公園附近,天氣又熱,回來就想圖個方便。現在知道走隧道很不安全,下次絕不會這樣了。”
  當日上午共查處違法電動車16輛。楊永超說,“長沙的隧道、高架橋均未設置非機動車車道,電動車在這種情況下行駛是極不安全的。據統計,營盤路湘江隧道內發生的交通事故中,與電動車有關的占到六成以上。”
  “近期,整治電動車的亂象是交警部門的工作重點之一,隧道口的相關交警中隊,每天都會進行整治。”開福區交警大隊大隊長陳積輝介紹,對違法進入橋梁、隧道占道行駛的電動車除了罰款,還要一律暫扣。  (原標題:電動車在橋梁隧道闖禁行駛一律暫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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