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近日,阜陽一市民向有關部門反映,6月5日早晨6點左右,他在雙清路西段該市教育局附近看到,一輛牌照為皖KJT097,印有“中國公路”的執法車靠邊停車後,下來一個背著書包的小學生,之後執法車開走,而附近就有一所小學。“我們已經調查處理過了,今天還看到駕駛員到局裡來,交了200元錢。”昨天,阜陽市交通局潁州分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經調查,皖KJT097號車屬該局城區交管站執法車輛。當天早晨,城區交管站交管員李某從潁州分局原辦公樓院內,駕駛該車去阜臨路口執勤點上班,在阜南路教育學院門口調頭時,看到該站交管員田某帶一小孩在路邊吃飯,就招呼其上車。約6點15分,李某在雙清路中新超市門口停車,讓同行小學生下車去上學,隨後開車去上班。
  阜陽市交通局潁州分局有關人員表示,李某的做法違反了執法車輛使用管理規定,決定對其實施警示誡勉談話,要求其上繳燃油費200元;責令負有領導責任的城區交管站站長柴某寫出深刻檢查,通報全局。
  本報記者 王振宇
(原標題:開執法車送小孩阜陽一交管員挨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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